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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4-07-09

2014的1972:中國政府放棄對日索賠:何以報德?○重慶青年報 (2014.06.23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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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慶耶,出現很奇怪的言論——還在吵 你是否支持重启对日的战争索赔?

北京的「鞏固反法西斯戰爭的成果」,逐漸具體化。
習,被逼得跟著下注嗎?


中國政府放棄對日索賠:何以報德?○重慶青年報 (2014.06.23) http://cqqnb.net/html/papers/11646.html
1972929日,中國總理周恩來和日本首相田中角榮簽署了《中日邦交正常化的聯合公報》,放棄對日戰爭賠償。

日本窮?人均GDP為中國22
日本發動的侵華戰爭,欠下中國3500多萬條人命,6000億美元的經濟損失,這些都只是冰山一角。中國政府為何放棄賠償?

有觀點認為,出於人道主義原則,避免對戰後極度貧困的日本人民造成二次傷害。“極度貧困”?根據聯合國統計署的權威資料,1972年日本人均GDP高達2933美元,而中國是多少?僅僅只有130美元。這兩個數字,差了22.5倍!早就在1968年,日本就躍升成為世界第二經濟強國,完全具有賠償實力,也做好了充分的賠償準備。

二戰後,日本除了根據國際法向戰勝國賠款,也向韓國、新加坡、馬來西亞、泰國這四個在法律上本來沒有資格獲得戰爭賠款的國家,支付了“准戰爭賠償”。還向瑞士、西班牙、瑞典、丹麥這四個二戰時期的中立國,支付了“海外資產(四國在亞洲的資產)損害賠償”。戰後日本支付的戰爭賠款共計22.3億美元,相當於中國1901年庚子賠款的12.6倍。

放棄對日戰爭索賠的國家1972年人均GDP對比

資料來源:聯合國統計署公開資料
日本戰後,並不如想像中艱難。雖然在宣告投降的1945年,負債超過國庫總和的200%。但GHQ的到來,帶領日本走入了最為黃金的20年。

1972,日本實質GDP已經達到6409億美元,國債總額只有135億美元(19500億日元),按當年人口1.07億計算,人均負債額不過區區126美元。如果中國在此時索賠,即使要求日本賠償全部6000億戰爭經濟損失,也不過是1972年日本全年的實質GDP而已。

生好感?跟索賠國相同
放棄賠償後,日本民眾對中國的好感度是否有提升?如果流覽日本內閣府40年來的“外交輿情調查”結果,在上世紀70年代,日本人對中國的感覺不錯,但那時的日本民眾幾乎對每個國家都不抱敵意,中國並不特殊。

比如,1975年該調查所設置的“你想去中國麼?”這一問題,只有10.1%的日本民眾表示“我非常想去”,另有52.1%的民眾明確表示“不想去”。在中國改革開放之後的1980年,雖然對於“在亞洲,你覺得最需要親近的是哪個國家”,有73%的民眾回答了中國。但對於另一問題的答案卻耐人尋味“您覺得中日關係會越來越好麼?”有20%左右的民眾還是回答:“不會有發展。”上世紀80年代之後,日本人對中國的好感度幾乎每10年就要下降20%

ODA援助?早已停息
放棄索賠有援助交換?雖然從未得到官方承認,但從時間節點上看來,1979年至2008年為止的“日本對華援助(ODA)”專案的確與中國放棄對日索賠沾邊

中國改革開放之初缺少資金,不管是對放棄戰爭賠款的善意感謝,還是中日貿易的客觀需求,日本對華開發援助成為早期中日關係改善的一個象徵。該專案分為對華貸款(80%)、技術合作(10%)、無償援助(10%)三個部分,已在2008年全面停止

一直以來,日本政府和民間對此專案均不乏反對聲浪。以小泉純一郎、町村信孝為首的政客曾多次在公開場合表示,對華援助早就該終止。而根據塚本剛志對日本6家主流媒體涉及ODA的報導傾向分析,高達52%的報導都持不贊成態度。而日本外務省與內閣府分別舉行的關於ODA的輿情調查顯示,有20.1%的日本成年人認為“應該借助ODA增加日本在中國的影響力,方便日企在華發展”。


21 則留言:

  1. 當年放棄索賠算是國家承諾吧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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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1. 因為無法針對對個案,個別賠償。
      因此,國家與國家會做一個籠統性的賠償(當然是基於數據與估計),之後,國家與國家、賠償國與受償人民之間的債務關係,一筆勾銷,從而可以進行正常化。

      國家的正常化是一個籌碼,雙方要將債務清償(至少是講清楚多少與如何進行)之後,才能建交或復交。
      絕對沒有講不清楚重大議題就建交的啦!
      說:當年沒講清楚這種重大議題,現在必須重講,這是耍賴。
      只能說:這種國家不要臉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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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. 兩國之間的戰爭 ,必有官方文書公告開戰時和停戰時以及相關文書和條約的記載 。日本和中國間從無宣戰的起始時間,既無爭戰何來賠償之須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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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1. 這是傳統「戰爭」概念:起於宣戰,止於和約。

      1937年,沒有宣戰,只是衝突。
      所以,稱為抗日「戰爭」,只算一般用語,不具法律效果。

      但是,1941年12月8日,中華民國緊接著美國對日、對德宣戰,從這時起,中日才算戰爭。
      所以,武力衝突8年,戰爭4年。

      日本對的賠償是有的:日本人在海外各地的公、私財產被「充公」,就是其中之一。
      台灣,就是現在時價約6000~7000億新台幣的財產。
      我們當然知道,一部份變成中國國民黨黨產了。
      這是政黨竊取戰爭賠償。
      應該用戰時國際法、國際洗錢,而不是國內政治進行追究。

      中國,依此類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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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2. 好奇怪的說法,中日之間沒有爭戰?全世界有幾個人會這樣說?日本人自己也不會這樣說吧。

      世間的事並不如你所說,有“相關文書和條約”才成立,沒有“相關文書和條約”即便有事實存在也不成立,這純粹是書呆子的說法,不成立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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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3. 我用的是戰爭,為何你用「爭戰」來混淆網友?
      「爭戰」不是慣常用法,換言之,你使用「爭戰」是有意的。

      世間事並非我說了算,我只是講基本的國際法常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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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4. 您誤會了,我說的“爭戰”一詞針對的是上面Taiwan_Marines的說法,您再讀一讀。我的發言在您回復之前,是您的回復插在了我的發言之前,所以引起了誤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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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3. 沒有人要重啟對日索賠,中國人當年以德報怨,放棄戰爭賠款,換來的是今天日本右翼不承認侵略,不承認戰敗,不被領情。若早知道這樣,當年就不應該放棄賠償,應該像對德國那樣,讓他們進行賠償,一定讓侵略者接受教訓。這只是一種反思罷了。

    重提那個1958年的聲明,也沒有什麽奇怪的,當年中國政府發表這個聲明後,第二天越南政府有正式聲明表示支持,也就是說,越南政府當年是支持九段線的,重提1958年的聲明,是為了說明今天越南的立場是違反“不得反言”的國際法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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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1. 沒有宣戰,即使遍地烽火,也只是武裝衝突。法治社會的邏輯就是這樣。你和一個女人天天睡覺,但沒有結婚,她就不是你老婆: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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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2. 有一個詞叫不宣而戰,知道什麽意思嗎?1940年德國閃電戰奇襲蘇聯,蘇聯奮起反擊,但自始至終,德國並沒有對蘇聯宣戰,蘇聯也沒有對德國宣戰,只有蘇聯把每年的6月22日定為“德國入侵蘇聯紀念日”。按照您的說法,蘇德之間就沒有發生過戰爭,只是武裝衝突?好奇怪的說法啊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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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3. 1940年德國閃電戰奇襲蘇聯?!你記錯了吧?據我所知,德國對蘇聯的「巴巴羅薩作戰計劃」是在1941年的6月22日實施,也在同一日德國、義大利、羅馬尼亞對蘇聯宣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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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4. jundui9,..."第二天越南政府有正式聲明表示支持 (China 1958年的聲明)"...
      原始文件和出處拿出來看看吧(英文版的,別給China漢字編造扭曲版)。
      若拿不出來請誠實承認別老是繞來繞去或轉移焦點浪費別人時間。你可能有五毛可領,我可沒有辦法向你抽傭金。
      Kiao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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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5. 德國侵略蘇聯、日本襲擊珍珠港,都屬於不宣而戰,這就類似於法律上的事實婚姻,後來補辦還是沒有補辦結婚手續,婚姻都已經存在了。所以,羅斯福在日本襲擊珍珠港以後發表講話指出,從日本無端的怯懦的發動進攻開始,合眾國與日本帝國之間即已存在戰爭狀態。

      宣戰一度成為西方國家開戰的必要手續,但主要是在一二戰期間,現在則不然了。美國入侵伊拉克阿富汗有宣戰手續嗎?馬島戰爭有宣戰手續嗎?北約轟炸南聯盟有宣戰手續嗎?聯軍攻擊利比亞有宣戰手續嗎?更小一些的,南北蘇丹打仗有宣戰手續嗎?共產黨炮擊金門有宣戰手續嗎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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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6. 這位匿名的Kiao先生,發言前是不是多多少少先要讀讀書做做功課呢?不讀書不做功課就來給別人扣大帽子,不太好吧?如果您連中國政府聲明及其附件的內容都不了解,還是請先閉嘴吧!另外,我沒有義務給你提供材料,因為相關材料很容易找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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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7. 日本對美國,不是沒有宣戰,而是宣戰文書遲到;至於這個遲到究竟是過失,抑或是有意的,有不同的說法。宣戰是國與國之間的法律行為,因此中共砲擊金門的性質屬於中國國內的武裝衝突,中國政府當然不會宣戰;也由於宣戰是法律行為,會衍生其他的權利和義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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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8. 這就是我們一直在講的武裝衝突,非傳統戰爭形式的戰爭。
      這是二次大戰之後興起的形式——武裝衝突。
      但從過去的留言中之道:你一直不承認武裝衝突這個東西。

      實際上,連韓戰也未宣戰。
      韓戰是聯合國的「警察行動」,而且是朝鮮先動手的,美韓被動。
      也在聯合國安理會決議下,組成「聯合國軍」對抗朝鮮的侵略。
      還有中國人民志願軍也加入,也沒有宣戰。
      還被安理會決議為侵略者。

      至於,事前有無宣告(先不說是否為傳統的宣戰形式),至少我知道,在伊拉克,小布希是有給48小時最後通牒。
      2003.03.20,小布希在白宮發佈,有電視為證。
      戰鬥結束於 2003.04.30,小布希在美國航空母艦上有宣布。
      伊拉克戰事,先是英美聯軍,戰鬥結束後聯合國也加入。
      至於阿富汗,根本就是聯合國安理會的決議。

      北約的轟炸,有北約的決議。
      這樣算不算「宣戰」?

      軍隊大,你隨便提幾個例子,便要網友去找證據。
      反過來,網友要你提證據(因為是你先提起),你說沒有義務提供。
      這點反照,讓你顯得很賴皮。
      讓人覺得:你並不是個誠懇的參與者——只想發表意見,與人抬槓,卻不願意探究真相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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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9. jundui9,
      是你自己把自己的帽子戴在自己頭上的。我只是不時地看到你戴著那頂帽子在這裡遊蕩,想說那應該是你專屬的。
      你所聲稱的
      ..."第二天越南政府有正式聲明表示支持 (China 1958年的聲明)"...
      和China 1958年的聲明內容是兩回事。
      我想你是在承認那個聲稱是你編造的罷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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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4. 1937年所謂七七叫做事變不稱為戰爭 定義上是武裝衝突 1941年12月7日英美為主的聯合國對日宣戰才是太平洋戰爭之始 當時中國已經有所謂的滿洲國(東北) 華北暨北自治政府 華中華南有汪精衛的中華民國南京政府 蔣介石的重慶中華民國政府 當時中國雖沒有自由法蘭西那樣不堪 不過也是四分五裂 所以日本在太平洋戰爭並未和中國宣戰論述來源在此 因為滿州國 汪的南京中華民國都是日本承認的 而且和日本帝國簽有友好同盟條約 所以日本軍才可以進出其領土 而且張自忠的華北暨北自治政府和日本有防共協議 規定雙方軍隊範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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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1. 那中國共產黨呢?躲起來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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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2. 編入蔣介石政權八路軍號稱一起抗日,也就是土八路的由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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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3. 當年重慶中華民國公告對德意日宣戰 ,南京中華民國也對美英宣戰 ,到底是那個中國對誰或對全世界宣戰?德國日本如果對中國宣戰,對那一個中國?美英如果也對中國宣戰,對那一個中國?日本在太平洋戰爭,未對中國宣戰有其緣由。同樣情況下,德國、美國、和英國有無對中國宣戰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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請網友務必留下一致且可辨識的稱謂
顧及閱讀舒適性,段與段間請空一行