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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3-10-17

The Secret City of London 2/2: Government

The Secret City of London 2/2: Government

2 則留言:

  1. 俺非常衷意City of London 的市長制度:

    用了九牛二虎,歷經蒼傷,打贏劇烈選戰之後,換來的是上班無薪,自掏腰包,私費辦公,任期僅一年,還需受公民議會督導監視,期中僅享一頂破帽子的榮譽。

    有比這更理想的公民會制度嗎?

    事實上,最精品的民主管控,就是只有榮譽職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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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1. 制度,總有不合理之處。

      一般民主制度,候選人花大錢與時間,豈止為了公益或公義。
      若為公益或公義,參加公民運動就好。
      政治絕對不是這回事。

      但有節制或不節制之分。

      進一步觀察, City of London 市長的拔擢既然樣困難,而整個選舉人又不是居民,這位市長必然變成一個樣板。
      實際上是議會或議會的密室或小團體在決定。

      這個困難的程序,是對外公開的。(所以,外界才會知道。)
      實際上,對自己人而言,一點都不困難。
      實際上,是誰當上市長,都無所謂。
      這才是關鍵。

      中華台北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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